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椎基底动脉综合征(ICD-10:G45.0),颈动脉综合征(大脑半球)(ICD-10:G45.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
1.起病突然,迅速出现局灶性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2.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多数持续十至数十分钟,并在1小时内恢复,但可反复发作。
3.神经影像学未发现任何急性梗死病灶。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
1.进行系统的病因学检查,制定治疗策略。
2.抗血小板聚集治疗。
3.频发短暂脑缺血发作者应予抗凝治疗。
4.病因、危险因素、并发症的治疗。
5.明确有血管狭窄并达到手术标准者予手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椎基底动脉综合征(ICD-10:G45.0),颈动脉综合征(大脑半球)(ICD-10:G45.1)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检查的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ENA、类风湿因子、纤维蛋白原水平、蛋白C、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片、心电图;
(4)头颅MRI或CT,颈动脉血管超声。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超声心动图、同型半胱氨酸、抗凝血酶 Ⅲ,TCD,CTA、MRA或DSA,灌注CT或灌注MRI。
(七)选择用药。
1.抗凝药物:排除抗凝治疗禁忌症后可给予①肝素加华法令;②单独口服华法令;③单独用低分子肝素。
2.抗血小板聚集药物:肠溶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
3.必要时可予他汀类降血脂药。
(八)出院标准。
1.患者病情稳定。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辅助检查异常,需要复查和明确异常原因,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2.住院期间病情加重,出现并发症,需要进一步诊治,导致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3.既往合并有其他系统疾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可能导致合并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疗,从而延长治疗时间和增加住院费用。
4.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因明确,反复发作并且有手术指征者转外科或介入科进一步治疗,转入相应治疗路径。
5.若住院期间转为脑梗塞者转入脑梗塞临床路径。
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椎基底动脉综合征(ICD-10:G45.0),颈动脉综合征(大脑半球)(ICD-10:G45.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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