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拒绝67岁的孕妇,责任究竟是在谁?

其他科室 其他 2018-08-14 14:12  浏览 :6478
导读4年前的一场车祸,张恒失去34岁独子,67岁的失独老人张女士于6月接种试管婴儿,成功怀上双胞胎。回到北京后,她被检测出妊娠高血压,医院建议其终止妊娠,但张女士不同意引产。多家医院以生产风险大为由,拒绝收治她,让其待产。

前两天,我无意间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篇转自《新京报》的报道:“4年前的一场车祸,张恒失去34岁独子,67岁的失独老人张女士于6月接种试管婴儿,成功怀上双胞胎。回到北京后,她被检测出妊娠高血压,医院建议其终止妊娠,但张女士不同意引产。多家医院以生产风险大为由,拒绝收治她,让其待产。张女士称因没医院敢治她,目前在家中修养未进行产检。张恒称自己衡量过风险,做了充分准备,就是喜欢孩子,咋跟罪人一样了。”

看完这篇报道的网友评论,众说纷纭,有的说67岁的孕妇,生育风险太大,而且即便生育出来孩子,将来也无力抚养。还有的说,都67岁了,应该搏一把,否则余生也没意思。其实大家说的都有道理,而今天我想站在医生的角度来聊聊这个话题。

拒绝67岁的孕妇,究竟是谁的错?图片来源:123RF
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医生和患者的利益是相符的,都是为了患者的健康在努力,所以很少有患者跟医生因为这样原则性的问题产生歧义,而且绝大多数的患者是尊重医生的建议的,因为毕竟医生掌握着技术优势。而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比如,身患绝症晚期的患者,想要让医生帮助终止自己的生命,当然以我国目前的法律是决不允许的,医生为了遵守法律而违背患者利益也并没有错;或者像这位张女士的情况,一位年近七旬的女士,被检查出妊娠高血压症,生育风险极大,但同时她又是一位失独的母亲,好不容易接种试管婴儿成功,生育孩子几乎已经是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事情,面对这种矛盾,左右医生抉择的不仅仅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还有更复杂的原因,比如医疗环境、医院制度等等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帮助病人做出和他的信念和价值一致的选择,不欺骗,不强迫,不口是心非”这句话来自美国医学家E.D.彼莱格里诺和D.C.托马斯马,在他的著作《为了病人利益》一书,很显然,现代医学对医生的要求已经很高,但是要做到这一点,不仅仅需要医生的努力,需要整个医疗环境的保护。医生要敢于冒险,必须要有强大的制度保障。而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医院并不是很在乎医生利益的保护,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科室需要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赔偿。再加上患者对医生的职业特点了解不够,医患关系紧张等等原因,造成医生在工作的时候常常畏手畏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要知道,如果医生都不敢冒险了,最终受害的,不仅是医学本身,还有广大的患者。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家医院,如果不能保障医生的权益,很大程度上是在限制医疗的进步,这于国于民都不是一件好事。现代医学有很多不足之处,临床医学的进步需要大量的经验和数据的支持,而且现代医学的理念已经不仅仅为患者的身体健康提供帮助,患者的信念和价值也需要支持和保护。面对这样一位“喜欢孩子”的老母亲,我们给出的答案不应是拒绝,而是在健康的医疗环境下全力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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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渊 外科-普通外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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