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妇产科护理”微信公众平台上看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两名护士*产妇信息被判刑,教训惨痛!案情简介:家住青岛市的王女士生下一个可爱的男孩儿,然而,有件事儿却让她心烦意乱。“喂,您好,我是儿童摄影,孩子还有7天就满月了,需要给宝宝拍一套**吗? ”,“我是产后修复公司,有兴趣了解一下吗? ”铺天盖地的推销电话接踵而来,她不禁心生疑惑:究竟是谁“出卖”了她?最终经过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查明,我市某医院两名护士与假装医院工作人员的胡某通过**、填表等多种方式盗取上万条产妇信息,再卖给他人。
两名正值花季的年轻小护士痛哭流涕,悔恨莫及,一再恳求给她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她们已然构成刑事犯罪,锒铛入狱的后果会成为她们一生中不可磨灭的污点。
在此,想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一是很多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在上学期间,对于法律的学习就不重视,对政治的学习更是不拿当回事,认为这些东西与自己无关,都是别人的事情,从而很容易失去生活的方向。单纯追求物质和金钱,成为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价值观和生存观,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在金钱面前犯错误,甚至是犯法。二是年轻人需要培养正确的辩证思维方式,不能人云亦云,亦不能自我认为。正确的辩证思维方式应该是客观、科学、理智、全面、辩证的思维方式,而不是片面、极端、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不计后果,盲目武断,轻信他人等都是不可取的。三是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很多事情,反过来想一想就明白了,我们很多时候都在指责和谩骂骗子,确实,骗子是非常可恶,应该严惩,可很少有人来自我反省,为什么会上当受骗?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给你好处的,除非是傻瓜,反过来想一想,若是真的有好处,为什么要给你?直接给骗子的家人不就行了?四是提醒医院的管理者也要敲响警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到医院“搞合作”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要首先想到其合法性如何,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行业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患者的利益,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