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预防和处置

其他科室 其他 2018-11-05 11:00  浏览 :2729
导读?医疗**是医疗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医患**,因此医疗**也叫医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经历过医疗**。处置不当不仅可能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医疗**是医疗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医患**,因此医疗**也叫医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经历过医疗**。处置不当不仅可能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医疗**产生的原因

(一)医方

1,管理者

1)安全意识淡漠,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医德医风的教育;

2)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

3)领导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遇事扯皮;

4)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松懈;值班期间脱岗

5)缺少必要的奖惩制度。医疗**一赔了之,事后不分析,不总结。

6)范围超能力服务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医学原则,不能干的事勉强条件干,存在侥幸心理

7)缺少顺畅的医患沟通渠道,不及时进行医患交流。

2,临床医生

1)业务能力有限临床经验不足

1:陈某某,女,28岁,急产,宫颈撕裂伤大出血,自下午2时至6时,输血数百毫升,当班医师百般努力仍未能控制出血,出血性休克,不得不转至上级医院,抢救失败死亡。例2:张某某,男,8岁,右肘关节损伤,诊为:右尺骨鹰嘴骨裂,予以石膏固定三周,三周后拆除石膏,右手呈“鹰爪样”畸形,省立儿童医院诊为:“右陈旧性孟氏骨折,右桡神经损伤”,行“右孟氏骨折尺骨截骨术钢板内固定+桡骨小头切开复位+桡神经探查”初诊时忽视了桡骨小头脱位。

2) 观察病情不细致对事态进展缺乏预见性

例:管某某,女,21岁,G1P0,40+1周,LOA,入院时已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倾向,未能及时采取剖宫产结束产程,仍采取试产,待到胎儿严重宫内窘迫才着急忙慌采取剖宫产,结果手术做了,胎儿仍未抢救成功死亡。

3)超范围执业

例:患者李某某,因“左眼球外伤”来诊,恰巧五官科医师不在,口腔科医师代为接诊:未发现明显异常,开具眼药水眼药膏外用。一月后李某感觉“左眼不舒服疼痛,视物不清”,省立医院眼科以“左眼球内异物伴感染”行“左眼球摘除术”

4)疏忽大意

例:马某某女24岁,产后9天,无意中**脱落一污秽团块,仔细查看,为两块医用纱布,原来行会阴侧切术时压迫伤口,事后忘了取出。

5)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

例:郑某某,女,28岁。剖宫产后腹痛5个月。省立医院剖腹探查术,发现盆腔遗留医用纱布一块。事后复习病历,有关记录都是“正确的”。

6)病历书写不规范,病历涂改,甚至不写

例:董某某,女,34岁,放置宫内节育器2个月,停经40天。带宫内节育器妊娠是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比较为常见的并发症,但未写病历也告知带节育器受孕的风险。

7)过度自信

例:王某某,男,71岁,无痛性进行性加重黄疸月余,B超提示:胆总管扩张,胆总管下端结石?诊为:“梗阻性黄疸,胆总管结石”?,拟行“剖腹探查术,胆总管切开取石术+T型管引流”,术中发现胰头占位,无技术能力切除,仅行:“T型管引流术”。术前治疗组讨论,该病人有“胰头癌”可能,鉴于本院的条件和技术水平,建议转上级医院诊治,但主刀医师,仍坚持剖腹探查术。

8)没有尽到完全告知义务

例:薛某某,女,36岁。剖宫产+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后三年,因“停经52天,下腹痛2天,加重半天”,在合肥市某医院诊为:“异位妊娠”,急诊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证实:右输卵管妊娠破裂。以院方结扎手术失败为由,要求赔偿。复习病历,仅告知剖宫产的相关风险和并发症,而只字未提输卵管结扎术的相关风险和并发症。

9)不重视病人主诉,想当然

例:陈某某,女,三个月,早产儿,人工喂养。咳嗽、发热3天,诊为:肺部感染,给予抗生素静脉滴注。滴注过程中,孩子哭闹不安,家长到医师值班室告知,请医师到病房看,值班医师正忙,随口就答:**吊水孩子哪有不哭闹,待会去看,约半小时后,家长发现孩子嘴唇发乌,即呼喊值班医师,但为时已晚,抢救失败,死亡。

10)亲情干扰放弃原则

例:聂某某,女,32岁,疤痕子宫,拟行:剖宫产。但家属认识本院某某医师,以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为由,要求试产并要求使用催产素加快产程,当班医师经不住本院某某医师央求,即答应其要求,催产素使用后,产妇腹痛难忍,但产程仍不见进展,拟急诊剖宫产。麻醉医师打麻醉时发现:产妇腹部形状异常,急呼产科医师查看,考虑:子宫破裂,急转上级医院剖腹探查,最后“胎死腹中,子宫切除”。

11)当班医师脱岗 安全意识淡漠

例:计某某,女,26岁,拟行:急诊剖宫产,在手术台上久等麻醉师不来,转院已来不及,万般无奈,在手术台上行:会阴侧切+产钳助产,新生儿窒息抢救好转后,转上级医院治愈。

12)心存侥幸酿成大祸

例:丁某某,男,78岁,上呼吸道感染,因行动不便,某诊所出诊到小区为其输液,因诊所内尚有其他病人就诊就治,输液成功后就急忙地回诊所接诊其他病人,约10分钟后,家属电话告知,该老人呼吸困难情况不好,未及抢救即告死亡。

13)意外事件

例:管某某,男,56岁,右腹股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术后第三天上午,床位医师准备为其换药,久呼不答,仔细查看,不知何时已死亡。

3,护理人员

1)医嘱执行错误

例:陈某某,女,49岁,拟行“胆囊切除术”,医嘱:阿托品0.5mg肌注术前,结果护士注射了10mg,病人立即进入阿托品化,手术只好暂停。

2)未尽到注意义务

例:赵某某,女,2岁,行臀部肌肉注射时,突然哭闹挣扎致坐骨神经损伤,落下终身残疾。

4,辅助科室药房发错药、检验科发错检查单等。

5,其他 服务态度问题,语言交流问题。

(二)患方

1,**过度 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人们的**意识逐步增强。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为信息不对等,医疗行业形象不好,社会公信力不良,加之道听途说某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如何如何敛财坑人等,生怕上当被骗,稍不满意就产生医疗**。

2,疾病的转归认识不足期望值太高

例:郭某某,女,47岁,意识不清1小时,拟“中风(脑出血)重度昏迷,高血压(重度)”入院,经治疗后第三天上午意识稍有好转,家人欢欣鼓舞,认为大有希望,不料,当天夜里突然死亡,家人不能接受,停尸闹丧。

3,正常的并发症、后遗症

例如:陈某某女34岁,左肘关节脱位复位外固定术后骨化性肌炎,导致肘关节活动受限。多名省级骨科专家诊治认为医疗机构的处理是恰当的,骨化性肌炎是关节脱位复位后常见并发症,但是病人及其家属坚持认为,系医疗机构处理不当造成。

4,无理取闹

例:张某某女36岁,因“失眠、焦虑”在合肥市某医院诊为:神经官能症。三年前曾在某医疗机构因“肺部感染”接受先锋霉素注射时发生“药疹”,张某某家属以该“神经官能症”即由上次药疹引起,产生医疗**。

5,另有所图

例:许某 ,男,50岁,在某工地干活时自高处摔下致:左跟骨骨折,给予手法复位+石膏固定术,10个月后,左足行走时疼痛、受限,认为医疗机构处置不当导致,产生医疗**。经合肥市医学会鉴定:医方无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后经了解其实意图是不满意工地老板的赔偿,但协议已签,无法**,转而赖上医疗机构,试图有所获。

6,少数医务工作者的不正之风

例:某妇产科医师在剖宫产手术前,找产妇家属索要300元作为手术团队误餐费,术后家属反悔投诉该医师,产生**。

(三)社会因素

1,同情弱者 一旦发生医疗**不论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社会公众舆论往往一边倒支持患方。

2,媒体渲染 某些媒体特别是一些小报,热衷于炒作医疗**新闻搏眼球,对事情的真相没搞清楚之前,不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先曝光再说,有时候有失公正。

3,别有用心 专业医闹严重干扰医疗秩序。

二、医疗**的处置

(一)一般程序

1,医疗**发生以后,不论医疗机构有无过错,都应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不能推诿不能抵触,更不能强词夺理,尽量不要激怒患方,以免事态扩大。

2,充分听取患方医疗**投诉后,应详细告知有关医疗**处理的途径、程序。并尽力安慰患方的情绪,引导其走正常的途径。患方要求协商的,告知其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协商,最好能控制在3名以内。

3,组织本医疗机构专家对患方提出的产生**的医疗行为进行会诊、讨论,并将会诊、讨论的意见告知患方,以期取得患方的理解、谅解。

4,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和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

5,如果患者尚在治疗过程中,要做好后续的治疗工作,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6,如医疗机构明显存在过错,而患方又确实没有经济能力维持继续治疗,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适当垫付抢救、治疗的费用,以缓和矛盾。

7,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患方将尸体移放殡仪馆。

8,按规定报告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二)基本途径 1,医患双方面对面协调;医患双方可以在赔偿限额内自行协商解决医疗**。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制作和解协议书。(合肥市的限额是公立医疗机构在2万元以下,超过2万元不得协商私了。)
2,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调解或其他医患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调解,可以是**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医调委甚至是地方绅士名流;

3,司法途径。

(三)适用的法律法规 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安徽省医疗**预防和处置办法》《合肥市医疗**预防和处置办法》等。***《医疗**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将要作废。

1,医疗事故、差错的鉴定和法律意义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国家、省、市医学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包括是否医疗事故,等级,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 申请医疗差错鉴定:是由人民**认可的***的司法鉴定机构(如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论包括是否存在医疗差错(过失),差错和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参与度。

2,医疗**赔偿的计算: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鉴定为医疗差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其他和医疗行为有关的**(如无证行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条款执行。

3,《医疗**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将如上鉴定双轨制和赔偿双轨制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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