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腰综合征治疗的一些见解

骨科 骨外科 2018-11-23 06:00  浏览 :2161
导读颈腰综合征的发病特点是在具有颈髓受压或刺激症状的同时伴有腰椎椎管狭窄症症状,两组症状可以是一前一后发病,亦可同时并存;

本病的发病特点是在具有颈髓受压或刺激症状的同时伴有腰椎椎管狭窄症症状,两组症状可以是一前一后发病,亦可同时并存;但在临床上更为多见的是在颈部手术后,下肢症状改善不大或根本无改变;经检査后才发现系腰椎椎管狹窄症症状;也可能是当因腰部症状就诊。 


检査时,发现其伴有颈髄受压症状;亦有不少病例于腰椎手术后才被发现 对本病的处理,在原则上应先行正规的非手术疗法,尤以年纪较轻及初次发病的轻型患者;对非手 术疗法无效或症状迅速加重者,则应在充分准备的 前提下及早施术。


(一)非手术疗法的主要措施 

 

1.颈腰部制动根据病悄可同时或分别对颈段或腰段采取相应的制动措施,包括颈围、腰围、石膏固定及卧床牵引等。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局部病变的加剧,促使已有的病变,尤其是创伤反应性水肿、渗出及局部充血与瘀血可以获得明显的改善。 

 

2. 调整与改善睡眠状态除注意睡觉姿势外,应强调睡硬板床(木板上方可放置席梦丝弹簧垫), 枕头高低适度,切勿过高,亦不宜过低等。并应注意双下肢置于屈曲状态,不仅可改善椎管内压力及血供,且有利于下肢功能的恢复。 


 3. 改善工作条件以保持脊柱略微向前屈曲的体位为佳,尽量避免向后仰伸之动作。写字台以临 窗、可使双眼平视为理想。头颈部亦不宜过度前屈。 

 

4. 锻炼腹肌此对增强与调节腰椎椎管的内外 平衡帮助较大,应教会病人练习,并督促检査。但对合并腰椎椎间盘突出的病例,不宜采用。 

 

5. 其他辅助性治疗包括理疗、轻手法按摩(不宜推拿)及药物应用均有疗效,尤其是脱水药物静滴, 疗效较为明显。

 

(二)手术疗法

 

1.手术病例选择对非手术疗法无效、或病情较重、来诊时已出现严重之脊髄或马尾受压症状者,则需手术治疗。


但手术部位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其标准如下:

 

(1)颈后路手术:除非腰腿部症状十分明显,一般均应先行颈椎后路椎管减压及成形术;术式可根据病情及习惯等因素酌情决定。

 

(2)腰椎后路手术:视颈部手术术后疗效而定是否手术,时机选择大多在前者术后3?6月进行为 宜,对颈椎椎节稳定之病例,可提前至术后2?3个月左右。 


 (3) 其他部位手术:对合并有颈椎病者,尤其是椎节后方有明显骨性或软骨性致压物的病例,尚需行颈前路减压及融合术;对伴有下腰椎不稳或髓核突(脱)出症者,则需行椎节稳定及髄核摘除术。其手术顺序依据病情而定。 


 2.手术方法选择手术方法及手术种类较多,应根据病变部位及患者全身及局部的具体情况不同 而加以选择。

 

(1) 颈部:视脊髓受压部位不同而酌情选择后路或前路减压术。单纯型颈腰综合征主要是以感觉障碍起病,故应先行颈后路手术。在颈后路诸多术式中,半椎板切除扩大切除减压及椎管成形术疗效较为理想.,不仅疗效稳定,且损伤小,对椎节稳定性影响不大;亦可酌情选用单开门或双开门术 式,但应注意“关门”或椎板下骨痂形成。对于颈椎前后均需施术者,两次手术一般间隔1?3个月为宜。

 

(2) 腰部:主要为后路保留棘突及棘间韧带的椎 板切除减压术,并视根管是否受累而酌情扩大减压 范围,一般为L4~5椎节。近年来亦有人主张采用将 腰椎在前屈位置上行后路H植骨融合术,以维持椎 管处于较宽畅位置,从而获得减压疗效。但这种体 位可增加其他椎节椎间隙内压,在选择时应注意。 对合并有髄核突(脱)出及椎节不稳之病例,尚需依据病情将其摘除,并行椎节融合术。


 3.术后处理术后分别按颈椎及腰椎手术常规处理。 


预后 


较一般单纯颈椎椎管狭窄症者病情为复杂,如;能早期诊断,并予以及时治疗,其后果亦多较满意。 但病程延续过久,脊髓已出现变性改变或已有蛛网膜炎形成时,其预后大多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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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民 骨科-骨外科|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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