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献为回顾性研究,通过既往医院收治脑干胶质瘤患者的不同治疗方法,比较术后放疗结合化疗的意义。
该项研究纳入病例数量较少,共21例。分为两组,单纯放疗组9例,放化疗同步组12例。通过比较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具有均衡性。治疗前,单纯放疗组KPS评分为(68.3±5.0)分,放化疗同步组为(69.2±6.3)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053,P>0.05)。治疗6个月后单纯放疗组KPS评分为(66.7±24.5)分,放化疗同步组为(76.7±13.0)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039,P<0.05)。单纯放疗组和放化疗同步组中位生存时间分别为19个月和26个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9)。单纯放疗组1年和2年生存率分别为77.8%和11.1%,放化疗同步组1年和2年生存率分别为83.3%和50.0%。
患者性别、年龄、病程具有均衡性,而对于肿瘤部位、肿瘤大小、病理级别是否具有均衡性,论著中没有言明。肿瘤较大、术后病理级别较高的患者与肿瘤较小、术后病理级别低的患者比较差异肯定是有的。
术后KPS评分均较术前增加,可见术后放疗或联合放化疗对于脑干胶质瘤的预后很有效。但是这种效果是手术本身引起的,还是放疗或化疗的作用,这就不太好说了。通过此次比较只能说明放疗联合化疗效果比单纯放疗要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KPS评分为不连续的数据,不可能服从正态分布,所以统计描述采用均属±标准差的形式不合适,并且比较也不能采用t检验。所以本文采用的统计方式错误。
脑干胶质瘤患者术后生存期的比较,放化疗同步组的生存率较单纯放疗组高。作者随访了3年,为什么只写了术后1年和2年的生存率,第3年生存率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