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3个科室,被商人承包!

2021-09-27 11:27  浏览 :13016
导读院长被判刑19年,罚款1000万!

勐腊县人民医院院长王明亮利用职务之便,长期把控药品,医疗器械供应权,收取大量钱财,房产;将医院科室,工程建设外包从中收取好处费;披着公立院长的外衣,私自敛财;与利益群体称兄道弟,互称“家人”;在辞职后仍然“余威不减”。
 
贪污上千万,名下房屋12套,名牌车……这位贫困县医院院长刷新了云南省西双版纳查处贪污受贿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案子。
 
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个人履历显示,现年57岁的王明亮出生于勐腊县的一个普通家庭。17岁,他顺利考取州卫校医士专业,毕业后成为一名乡镇外科医师。1998年,34岁的王明亮就担任勐腊县人民医院院长。工作初期,他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曾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曾获得多项州级、县级科技成果奖,是当时勐腊县有名的外科“一把刀”。
 
这名荣获多次个人奖项且年纪轻轻就当上县医院院长的名医,就是一个拥有“苍蝇”样子的“老虎”胃的人。中国县域卫生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消息,整理出王明亮触目惊心的“六宗罪”。
 

第一宗罪受贿金额刷新记录

勐腊县地处云南边陲,曾是国家级贫困县,2018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超2.5万元。王明亮在担任勐腊县人民医院院长18年的时间里,贪污受贿2100余万、套取公款230余万元,还有多套房产及多辆名牌汽车,刷新了西双版纳建州以来查处的贪腐案涉案金额最大的纪录。
 

第二宗罪长期把控药品,医疗器械供应权,收取大量钱财,房产

王明亮担任县医院院长长达18年之久,这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梁某在勐腊县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使其顺利拿到了县医院价值2.6亿元的药品供应权,并收受药品好处费1000万余元。他在收取赃款之后并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反而觉得自己是在帮助梁某,之后便心甘情愿的向梁某索要财物,有时索取未成,还责怪梁某没有良心,不懂得感恩。
 
梁某之后在对监察机关的供述中讲道:“我害怕王明亮取消我的药房托管资格,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只能满足他的要求。我只有在第一次送王明亮的3.8万元是这么多年送他的钱里唯一一笔心甘情愿的。”
 
此后,王明亮又为肖某某、邵某某在县医院销售医疗器械设备中给予帮助,收受其2人贿送的12套房产及1辆名车。
 

第三宗罪将医院科室,工程建设外包从中收取好处费

王明亮打着为医院好的旗帜,做私自敛财的勾当。他在职期间,竟用“医院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为借口,将医院妇产科、皮肤科、五官科承包给商人王某某,而他也顺利收到了王某某贿送的好处费200多万元。也难怪这件事被曝光出来,当地群众会说:“怪不得县医院看不好病,科室都能承包给老板,恐怕披着白大褂的都不一定有行医资格……”

2012年,王明亮帮助刘某某承揽勐腊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20万元。
 

第四宗罪披着公立院长的外衣,私自敛财

王明亮将人民赋予他的权利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把人民医院变成自家“生意场”。在群众面前他是公立医院院长,在私下,他却做着“空手套白狼”的买卖。2005年,王明亮伙同梁某、刘某某在勐腊县新城建盖私立医院——勐腊县城南医院,三人秘密约定平均占股,收益均摊,然而事实上王明亮从未出资。几年后,因三人矛盾重重导致散伙退股时,直接由刘某某向其支付股金740万元人民币,可谓“无本万利”。
 
2011年,王明亮与梁某、何某某合伙出资注册成立了“西双版纳凤尾竹木业有限公司”,又做起了红木生意。期间,在不经过集体会议决定的情况下,以“红木会增值”为由,擅自从其占股经营的公司为县医院订购了90余万元的名贵红木办公桌椅。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10月,勐腊县人民医院与刘某某签订了《勐腊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修建和管理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由刘某某自筹资金在勐腊县医院内修建一栋二楼一底混合结构的医院职工食堂,底层为医院职工食堂用房,但房屋建好后,刘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将底层提供给医院作职工食堂使用。王明亮身为院长,严重不负责任,管理、督促不力,造成勐腊县医院病人及职工长期无食堂就餐。作为一个公立医院院长,王明亮严重违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此外,王明亮曾以医院经费紧张为由,在医院需购置办公电脑时,购置二手电脑。但他又安排医院工作人员以高价购买其女儿王某某开设网吧使用过的15台旧电脑。
 

第五宗罪与利益群体称兄道弟,互称“家人”

在周围人眼里,王明亮有着自己的利益群体,他与梁某、刘某某、王某某等称兄道弟,互认亲家。梁某亲切地将比自己年纪小的王明亮称为“大哥”,王明亮则认王某某女儿为“干女儿”。然而,就是曾经与他互称“家人”的人,在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梁某等人也不再为其圆谎,将王明亮违纪违法的事实全盘托出。看似“亲密一家”的关系,也终究难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
 

第六宗罪辞职后仍然“余威不减”

王明亮口头以“培养新人”为由向医院提出退休申请,但背后却在上级有关部门还未批准其退休的情况下,就违规在其占股经营的勐腊城南医院担任院长,明目张胆地领着双份工资。在王明亮辞去院长职务后,他继续向梁某索要贿赂,不知收敛。
 
2019年5月,景洪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王明亮被开除党籍和取消享受的待遇。2020年4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违法所得1554.4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房产等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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