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救护车买菜被扣绩效、通报批评?工作人员回应

2021-10-25 00:00  浏览 :5294
导读儿科医生“荒”、产科医生“荒”,接下来难道院前急救也要“荒”?

儿科医生“荒”、产科医生“荒”,接下来难道院前急救也要“荒”?


“开救护车买菜”引热议
近日,山东青岛网友拍下的一则“救护车工作人员出车途中疑似下车买菜”的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此举引发公众对于医院救护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质疑。
 
现场视频显示,三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从一家市场门口出来,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手上提着一袋物品,三人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救护车。随后,三人驾驶救护车驶离,车尾的警示灯亮起。
 
有细心网友指出,既然不是紧急任务出车,又为什么要拉警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随着视频引发网络热议,买菜的当事人也对媒体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毁一个人真的是太简单了,他们举报我,他们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吗?我们那天很忙,饭都吃不上,就是出车回来的途中顺路买了点菜,就这样被无限放大。
 
区卫健局:上车后又接到了任务
10月13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称:注意到网上相关反映后,就进行了调查。经查,2021年10月11日,李沧东部医院救护车工作人员在完成急救任务返站途中顺路到九水路市场购买夜班晚餐,随后再次接到急救指令便立即鸣笛,开启警灯赶赴现场。李沧东部医院接到反映后,于10月12日对急救站负责人、涉事工作人员作出扣罚绩效、院内通报批评处理。
 
同时,李沧区卫生健康局第一时间约谈了李沧东部医院主要负责人,对该医院管理不严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该医院加强下设的急救站的日常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人员、救护车的管理,确保急救站规范运行。
 
当地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急救站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事后不久,青岛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向各区市卫生健康局、急救中心、各院前急救网络单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急救站管理。
 
上述紧急通知称,李沧区两家急救站因“救护车买菜、购餐”事件严重违反青岛市救护车行业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急救行业形象,同时也充分暴露出各急救站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
 
青岛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要求,各区市卫生健康局、急救中心要加强日常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对不合格的急救站坚决停业整顿,直至撤站。青岛市急救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各急救站的考核督导,将急救站规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引发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站点,依据《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各院前急救网络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救护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驾驶车辆,不得随意鸣响使用警笛警报。救护车仅限于从事院前急救医疗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此外,通知明确,各急救网络单位应加大对急救站急救人员生活的全面保障,关心关爱急救人员,科学合理排班,避免过度劳累,努力解决人员就餐不便等生活问题,让急救人员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全身心地投入到急救工作中。
 
公车私用”事件的背后,是120急救面临的困局。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个急救班组通常由司机、医生和护士三人组成,承担病患急救、搬抬转运和安抚家属等工作。部分站点的急救医生每天出诊量高达20余次,工作强度很高。有任务来了立刻出发,不论饭点与否。更有甚者遇到重大交通事故连轴转,根本来不及吃饭。因此,在加强规范管理之外,更应该做好急救人员的生活保障,才能真正避免“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
 
来源 | 澎湃新闻、县域卫生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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