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院拖欠工资长达6年,因医保局拖欠卫生院200余万拨款?
2022-01-16 00:00 浏览 :6696
导读掌握法律法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近日,46岁的李女士向极目新闻的记者反映到,她在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卫生院拖欠2015年至2021年期间共14个月工资、共拖欠了她约6万元工资。
后经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卫生院不止拖欠李女士一人的工资,拖欠人数高达40余人,拖欠工资最多的达到9万元。
多次索要无果后,目前,有10余名职工已向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可几个月过去了,欠薪问题迟迟没得到解决。记者找到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负责人,负责人表示,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未拨款,导致无力发放工资”。对此,江陵县医疗保障局给出了不一样的回应:“已定期拨付了医保资金,目前最多只欠不到50多万元医保拨款,且是否及时拨付医保基金,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据李女士说,自己于1996年9月进入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工作,主要从事护理工作。在她入职的头几年,她的月薪和加班补贴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李女生介绍,2004年2月,湖北华亿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参股进入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参与医院的医务管理和诊疗服务。“当时据说是华亿想借公立卫生院的招牌开展诊疗业务。”根据2019年4月26日江陵县卫生健康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看到,华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也是该卫生院的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包含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和妇产科等。本来参股也没什么,李女士继续以护士身份在华亿公司参与管理的卫生院工作就好了。但是,李女士说,从2015年起,她的工资就再也没能每月足额定时发放。“一年只发七八个月工资。”李女士抱怨道,她五年前的加班费至今还没有发放。李女士是2004年4月起就在华亿公司工作,但是直到2008年8月1日,李女士才和卫生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工作了这么多年卫生院未给她购买职工保险。2021年3月25日,李女士向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3月30日,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新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找李女士谈话。谈话录音中,杨某对李女士明确提出:“不是要你离职,而是你自己提出来要离职。”2021年11月12日,记者和几名已离职人员来到郝穴镇卫生院,找到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欠薪的处理情况。该卫生院负责人称“江陵县医疗保障局拖欠了200余万元拨款,我们收入的90%来源于他们的拨付。患者在医院看病的医保报销部分均由医院垫付,再由医保部门定期拨付。”本来按照正常的拨付流程,医保局应每月定期向医院拨款。但从去年11月到目前,江陵县医疗保障局仅拨款三次。卫生院每个月需要向职工支付10余万元工资,实在无力发放工资。“现在还有40多名职工存在工资拖欠情况,从去年11月份一直欠到现在,拖欠工资最多的已达9万元。”负责人说,因为欠薪,部分职工已陆续离职,目前只剩18名职工。随后,记者采访了江陵县医疗保障局的一名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拨付给医院的资金分为居民医保报销和职工医保报销两部分。“居民医保部分一直在每月定期拨付,职工医保是拖欠了几个月,但前几天刚拨付了一次。”当着记者的面,该工作人员查询了该局拖欠江陵县郝穴镇卫生院的应拨款具体数额。“最多还欠郝穴镇卫生院不到50万元,绝没有他们说的200万元。”该工作人员还说:“医保局是否拨款不能成为医院拖欠职工工资的理由。”据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已向郝穴镇卫生院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并称:“他们正在筹措资金。”按照规定,限期改正指令书一般是2个月走完流程,但工作人员称,因郝穴镇卫生院一直未向其提供欠薪的数额,导致用人单位和职工无法就欠薪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2021年11月18日,江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知李女士等人前往处理欠薪问题。李女士等10名被欠薪人员每人现场领取了5000元钱。工作人员称,剩余的欠款将尽力再向用人单位追讨。如今拖欠工资的现象不少,全国各地都有,因此国家最新出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老板拖欠、克扣农民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也建议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法律法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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