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叠加“全国统一招采平台”,新的行业规则正在推动所有人不断前进!
耗材、试剂带量采购,医保开始直接结算!
8月10日,厦门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依托福建省采购平台进行带量采购,耗材、试剂直接结算货款。
方案表示,普耗集采联盟由厦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驻厦军队医疗机构)组成,将遴选临床使用较成熟、竞争较充分、谈判可操作性较强的部分普耗(含)开展带量采购(不包括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品种)。
区别以往,本次集采工作将依托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同时,方案提出“代付结算货款”,彻底取消医院耗材货款结款权限。
据方案了解,为确保货款及时结算,将普耗集采中选产品货款纳入医保代付范围,医保部门负责在次月15日前,通过市医保经办机构向医药企业代付结算普耗集采相关产品货款。医保基金代付的产品货款从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也就是说,本次普耗集采联盟不仅在省级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中选企业货款结算也由医保局直接结算,最迟45天内完成回款。
可以确定的是,一旦厦门普耗集采联盟顺利完成,这样的集采以及回款形式,或将以燎原之势席卷全省,乃至全国。
全国推进!30天内结清货款!
医院、企业、医保之间的“三角债”问题由来已久。公立医院作为绝对的采购主体,在产品实际采购过程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从而导致第三方的代理商总是需要先垫付货款,这也催生医疗机构“回款慢”的业界难题。
有数据显示,拖欠货款1个月,企业将减少近1%的利润。经年累月的1%,或许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因此,随着带量采购的深入,在产品利润大幅下降之后,“回款慢”成为了所有企业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去年6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随后,山东省率先宣布启动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的程序。今年,山东多市传来消息,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落地推进。
据威海医保局消息,该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货款均已缩短到三十天左右,基本实现“月结”,19家药械企业直接受益,
今年7月,济南发布消息,目前已累计结算货款3.57亿元,全年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10亿元。
除了山东省,陕西、贵州、天津市、辽宁、河南等省市纷纷开启试点,推动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缓解企业回款压力。
除了国家耗材带量采购顶层政策的支持,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回应,
众所周知,全国统一招采平台对招采、生产、配送、监管、回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医保支付货款政策扩张至全国的速度又将加快。
曾有业内人士分析,医保直接结算的方式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成本,假如直接结算的回款方式能解决,即使不进行带量采购,企业自己也能把价格降下来一部分。
有了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只要有一个省份在医保直接结算货款上获得成功,那么其他地区就可以快速复制其成功经验。这一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速度,将会继续加快。
毫无疑问,不论是厦门还是福建乃至全国,随着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在全国各地的陆续推进,和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耗材企业回款将不再受医疗机构资金周转等问题所牵制。
透明、及时、公平将会是未来的结算趋势,医保、医院、供应商之间多年难解的“三角债”问题,也将彻底从源头解决。
来源 | 米墨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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