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发文,倒查8个月!包括各类学会…

2023-08-14 08:45  浏览 :3837
导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8月7日,上海市卫健委也行动了,联合 13 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公布了本年度上海市医疗纠风的工作要点以及 13 部门任务分工。

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份《上海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作者看了一下,这应该相当于医疗行业的合规检查吧。

具体查哪些方面呢?给小伙伴们列举一下:

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
1、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及警示教育培训次数、人数;

2、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次数、内部通报不合理处方数、处罚不合理处方人数;

3、医疗机构登记医药代表数量、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数量、与医药生产企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数量;

4、医疗机构专家受医药企业邀请授课数量、专家受学(协)会邀请授课数量、医疗机构专家在院务会授课数量、医疗机构专家在科务会授课数量;

5、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作办会数量、涉及金额,医疗机构依托行业学(协)会与医药企业合作办会数量、涉及金额;

6、医疗机构建立人防、技防等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及处理机制(全或缺);

7、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等违规违法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8、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9、查处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0、查处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1、查处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2、查处医务人员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

13、查处医务人员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4、查处医务人员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15、查处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案件(案件数量、处罚人数、涉案金额)

大家看一下,大多是和医药企业相关的项目。

从项目内容来看,是要对药企和药企人员的拜访进行统计了,有登记备案的都是合法的拜访和学术会议,而回扣、提成、宴请、娱乐、旅游、统方是违法的,包括不合规的学术会议,是需要排查整治的。

这点儿明确了实际上是件好事儿,很多企业合规不就是这么要求的吗?

《通知》显示,以上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为 2023 年 1 月 1 日 -10 月 24 日,也就是说,从今年 1 月 1 日开始的行为都要开始记录上报,直至自查自纠阶段结束。

按照《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 10 月 31 日之前,也是重点检查阶段,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有关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于 10月 31 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而且,与以往不同的是,上海市的这份《工作要点》中提到了医学协会,指出要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关注新型、隐蔽的,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除了药品,高值耗材也在专项检查之列。

上海市《工作要点》较其他省份更为明确的是,列举了三大专项行动,其中之一就是要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配合医保、公安等部门,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欺诈骗保案件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 源 | 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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