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解聘护士!一医院事件最新通报:限期改正,两倍赔偿

2023-09-12 17:51  浏览 :3012
导读去年至今,医院以此为由共辞退了12人!


9月4日,旬阳市政府网站再发情况通报:


近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到龄不续聘”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旬阳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规定,解除聘用人员19人,其中2022年以前解聘15人,2023年解聘4人,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一)(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


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市联合调查组责令市人民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依法予以赔偿。目前,经双方协商,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我市将对企事业用人单位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前报道:


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


8月31日,#陕西一医院规定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的消息冲上热搜。



媒体获取的《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的特殊性,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具有执业医师权限)、特殊紧缺岗位(计算机信息化、财会专业)的聘用人员,已取得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该文件显示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


▲医院相关文件中关于“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受访者供图



▲医院相关文件首页。受访者供图

遭辞退的人向记者表示,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近日,今年被辞退的人经劳动仲裁调解,被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其他诉求未能实现。“我们经验丰富,并不输给年轻人。而且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能继续工作。

8月30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已经通过仲裁达成调解。此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也会主动联系,核查补足。

8月31日傍晚,陕西旬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该通报表示,近日,有网络关注旬阳市一医院规定“到龄不续聘”的问题,人社局立即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感谢广大网友关心关注。


▲情况通报(央广网发 旬阳市人民政府截图)

来 源 | 华商网综合自央广网陕西频道、红星新闻、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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