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

2023-12-06 07:52  浏览 :321
导读

发病

1.疾病

在一定致病因素作用下,人体稳定有序的生命活动遭到破坏,出现形质损伤、机能障碍或心理障碍,表现为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的生命过程。


2.发病学说

是研究疾病发生的途径、类型、机制、规律及影响发病诸因素的理论。


3.发病原理

发病:指疾病的发生过程(包括原病和复发等),是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和正气的抗损害之间的矛盾斗争过程。

1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

   正气——简称“正”,与邪气相对而言,是指人的生理功能活动及其对病邪的抵抗能力、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损伤组织的修复能力等。

 

正气的防御作用

抵御外邪入侵

祛邪外出

调节修复能力

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

正气内存,邪气不可干,邪气所凑,其气必虚——【黄帝内经】

 

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1正虚感邪则发病

2正虚生邪而发病

3正气的强弱可决定发病的证侯类型


气虚血瘀—虚实夹杂。

 

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邪气的侵害作用

1)造成形质损伤

2)改变个体体质特点

 

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

1)邪气是导致发病的原因

2)邪气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与特点

3)邪气影响病情与病位 —热毒、邪重(湿毒、寒毒)、中毒(蛇毒、蝎毒等)

4)某些情况下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 

5)正邪相搏胜负决定发病

6)正邪相搏决定证候类型

 

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1)环境因素气候、地域、生活工作、社会环境

2)体质因素(发病的内部因素)

3)精神状态

 

继发——指在原发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病症。

合病与并病 太阴病=脾阳虚   少阴病-心和肾 少阴热化证=心肾不交 少阴寒化证心脾肾阳虚

合病——指两经以上或两个部位以上的证候同时出现。

并病——指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证候者或一个部位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个部位证候。

复发

复发条件条件

邪未尽除 

正虚未复 

诱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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