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泌尿道感染
孕妇应用抗生素最多的适应症是泌尿道感染,常见的导致菌尿的细菌有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属、变形杆菌、肠球菌、腐生葡萄球菌等。有些病人可出现无美菌尿;有尿频或排尿困难者可无细菌感染。有些急性尿道综合症患者常伴有沙眼衣原体感染(可用红霉素治疗,疗程至少14天)。无论有无症状之菌尿,皆需根据尿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选用对病原体敏感的抗生素药物治疗。
2.妊娠俣并**感染
由于母体**感染往往传播胎儿,故**微生物培养极为重要,如滴虫与白色念珠菌混合感染可用曲古霉素。仅有滴虫感染可用灭滴灵;仅有霉菌感染可用克霉唑。孕期治疗以大剂量短程**内用药为宜,如克霉唑1500mg/Tab,**内放置一次(非孕妇每次仅用0.1gTab,疗程7~10天)。
3.心脏病合并妊娠
正常分娩不需应用抗生素,行难产手术或剖宫产术时为预防感染特别是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有两种抗生素预防止疗方案可供选择,①苄青霉素钾100万单位+庆大霉素800mg肌注,每日2~4次;②氨苄青霉素钠1g肌注或静滴,每日2~4次。
4.其他感染
孕期应用抗生素治疗基本同非孕期。但应尽力避免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将抗生素药物分为三类:
(1)对胎儿无明显影响者,包括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大环内脂类抗生素中仅红霉素碱基可用于孕期。
(2)有相对危险性者,主要为氨基糖甙类,其对母体与胎儿产生中耳与肾脏毒性,特别是链霉素对第八对脑神经的影响即使小剂量短期用药亦可致耳聋且为不可逆性。卡那霉素亦有类似毒性。如孕妇期有严重感染可考虑用洁霉素或氯洁霉素。
(3)绝对禁忌者,四环素类为典型致畸原现已被公认,其妨碍钙盐进入软骨和骨骼;易通过胎盘,在孕期任何阶段作用于胎儿,都可导致胚胎发育不全及畸形。还可致妊娠脂肪肝,导致有些产妇因此死亡。磺胺类药物妊娠晚期禁用,其能争夺胆红质的结合部位而引起核黄疸。氯霉素除对孕妇产生毒性外,还可使新生儿发生所谓灰色综合症。磺胺甲基异恶唑与甲氧嘧啶合用有抗叶酸的作用。因此整个孕期尤其是早孕期应避免使用。乙胺嘧啶治疗弓形体病有效,但在孕期宜慎用。
孕期应用抗生素药物除根据病原体检查与病情严重程度外,还需了解药物在不同孕期对孕妇与胎儿所产生的副作用,细加选择并注意用药剂量、途径及时期并密切观察副作用(包括母体双方的有关监护),随时加以调整,则疗效可靠也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