荨麻疹临床路径 (2010年版)

其他科室 其他 2012-06-11 14:04  浏览 :3267
导读荨麻疹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荨麻疹,荨麻疹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和隐血;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血离子、血糖、血脂、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补体、血沉、抗“O”、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等);过敏原筛查;

    一、荨麻疹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荨麻疹(ICD-10:L50/L56.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荨麻疹诊疗指南》(2007版)。

    1.皮疹为大小、形态、数量不一的风团,发生突然,消退迅速。单个损害存在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消退后不留痕迹。
    2.皮疹无固定好发部位,常伴不同程度的瘙痒,少数伴刺痛感。
    3.少数可伴胸闷或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
    4.病程长短不一,病期在6周以内的为急性型,超过6周的为慢性型。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荨麻疹诊疗指南》(2007版)。

    1.组胺H1受体拮抗剂。
    2.降低血管壁通透性的药物。
    3.糖皮质激素及其辅助用药。
    4.外用止痒药。
    5.白三烯受体抑制剂。
    6.免疫抑制剂。
    7.免疫球蛋白。
    8.拟交感神经药。
    9.伴发症状的治疗。
    10.其他特殊类型荨麻疹的治疗。
    11.中医治疗。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L50/L56.3荨麻疹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门诊期间检查项目。

    1.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和隐血;
    (2)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血离子、血糖、血脂、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补体、血沉、抗“O”、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等);
    (3)过敏原筛查;
    (4)X线胸片、心电图;

    2.根据伴发症状选择行腹部B超、超声心动图、内窥镜等检查。

    (六)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组胺H1受体拮抗剂:
    (1)第二代组胺H1受体拮抗剂为治疗急性和慢性荨麻疹的首选药物,疗程依据病情而定。
    (2)第一代组胺H1受体拮抗剂可为二线治疗药物。
    (3)治疗急、慢性荨麻疹一种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联合应用两种H1受体拮抗剂。
    (4)对于顽固性的慢性荨麻疹,可联合应用第二代组胺H1受体拮抗剂和组胺H2受体拮抗剂,如雷尼替丁、西米替丁等。

    2.降低血管壁通透性的药物:维生素C或葡萄糖酸钙等,常与抗组胺药合用。

    3.糖皮质激素:荨麻疹如皮疹广泛、发病急,或伴发胸闷、呼吸困难、腹痛等症状时,可应用泼尼松、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等。用药时间和剂量视病情而定。应当注意糖皮质激素的辅助用药,如止酸、保护胃粘膜、降糖、降压药物等。

    4.外用止痒药:炉甘石洗剂等外用止痒剂。

    5.白三烯受体抑制剂:孟鲁司特等白三烯受体抑制剂可单用或与第二代抗组胺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慢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时间视病情而定。

    6.免疫抑制剂:甲氨蝶呤、环孢素、硫唑嘌呤等可单用或与第二代抗组胺药物联合应用,作为慢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时间视病情而定。

    7.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等,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8.拟交感神经药:0.1%的肾上腺素用于严重的急性荨麻疹,尤其是有过敏性休克或喉头水肿时,可皮下注射,用药剂量视病情而定。

    9.伴发症状的治疗:伴喉头水肿、呼吸困难时,除使用肾上腺素和糖皮质激素外,必要时可行气管切开。伴胸闷或胃肠道症状时,除使用糖皮质激素外,可行对症治疗。

    10.其他特殊类型荨麻疹的治疗:冷脱敏可以作为寒冷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羟基氯喹或血浆置换可以作为日光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丹那唑可以作为胆碱能性荨麻疹的二线治疗方案。

    11.中医治疗:辨证施治。

    (七)治疗后复查的检查项目。

    根据患者情况复查的项目:
    1.血常规;
    2.肝肾功能;
    3.血离子;
    4.血糖等。

    (八)治愈标准。

    急性荨麻疹经过治疗,停药2周后,皮疹完全消失不再发作,即视为痊愈。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其他基础疾病或严重的伴发症状(如休克、喉头水肿等)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的患者,可转至其他相应科室诊治或住院治疗。
    2.注意临床表现为荨麻疹的系统性疾病,并作相关的诊治。

    二、荨麻疹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荨麻疹(ICD-10:L50/L56.3)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初诊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门诊治疗周数:2–12周

    点击下载:荨麻疹临床路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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