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腹股沟疝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ICD-10:K40.2,K40.9)
行择期手术治疗(ICD-9-CM-3:53.0-53.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症状:腹股沟区可复性肿块,可伴有局部坠胀感、消化不良和便秘症状。
2.体征:病人站立时,可见腹股沟区肿块,可回纳或部分不能回纳。
3.鉴别诊断:阴囊鞘膜积液,交通性鞘膜积液,精索鞘膜积液,睾丸下降不全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沟疝、股疝修补手术治疗方案(修订稿)》(中华外科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学组,2003年)。
1.非手术治疗:1周岁以内的婴儿可暂不手术,可用棉织束带捆绑法堵压腹股沟管内环;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而禁忌手术者,可使用医用疝带。
2.手术治疗:
(1)疝囊高位结扎;
(2)疝修补术;
(3)疝成形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40.2,K40.9腹股沟疝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1-2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电图及正位胸片。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立位阴囊和腹股沟B超、前列腺彩超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预防性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0.5g-1.5g/次,一日2-3次;
(2)儿童:一日量为20-30mg/Kg体重,分3-4次给药;
(3)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4)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局部浸润麻醉联合监测麻醉(MAC),或硬膜外麻醉。
2.手术内固定物:人工合成疝修补网片。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4.输血:通常无需输血。
(九)术后住院恢复2-4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
2.术后用药: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十)出院标准。
1.切口对合好,无红肿、渗液、裂开及大面积皮下淤血情况。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手术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腹股沟嵌顿疝和绞窄疝因病情严重且变化快,可能有疝内容物坏死,需要急诊手术治疗,进入其他相应路径。
2.合并有影响腹股沟疝手术治疗实施的疾病,或发生其他严重疾病,退出本路径。
3.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费用增加。
二、腹股沟疝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腹股沟疝(ICD-10:K40.2,K40.9)
行择期手术治疗(ICD-9-CM-3:53.0-53.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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