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2010年版)

其他科室 其他 2012-06-21 16:03  浏览 :1222
导读一、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梅克尔憩室(ICD-10:Q43.001)。 行憩室切除+小肠吻合术(ICD-9-CM-3:45.3301/45.3302+45.91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

    一、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梅克尔憩室(ICD-10:Q43.001)。

    行憩室切除+小肠吻合术(ICD-9-CM-3:45.3301/45.3302+45.91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小儿外科学》(施诚仁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1.临床表现:患儿以无痛性便血、肠梗阻或炎症三者之一为主要表现。便血者大便呈鲜红、暗红或褐色,大量出血时可发生休克;肠梗阻与炎症者与其他原因引起的机械性肠梗阻及阑尾炎的临床表现相似。

    2.体格检查:便血者腹部无特殊体征,大量出血者呈贫血貌;肠梗阻与炎症者与其他机械性肠梗阻及阑尾炎相似。

    3.梅克尔憩室24小时核素显像检查:99Tcm同位素扫描可见中腹部或偏下存在异常浓聚灶。

    4.术中探查:探查回肠末端而证实。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军医出版社)、《小儿外科学》(施诚仁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行憩室切除+小肠吻合术(ICD-9-CM-3:45.3301/45.3302+45.9101)。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Q43.001梅克尔憩室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大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2)胸片、心电图;

    (3)梅克尔憩室24小时核素显像。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超声、钡剂灌肠造影、消化内镜、CT、MRI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并结合患儿病情决定选择。

    2.推荐药物治疗方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天。

    1.麻醉方式:气管插管全身麻醉。

    2.预防性抗菌药物素的给药方法:可选择二代头孢类(如头孢呋辛)+甲硝唑静脉输入,切开皮肤前30min开始给药,如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可再用一次或数次,一般不超过2天。

    3.手术方式:(开腹或腹腔镜)憩室切除+小肠吻合术。

    4.手术内置物:无。

    5.输血:必要时。

    (九)术后住院恢复7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术后用药:抗菌治疗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良好,进食可,无腹痛、腹胀,排便正常。

    2.伤口愈合良好,无出血、感染等。

    3.无其他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围手术期并发症等造成住院时间延长和费用增加。

    2.存在其他系统的先天畸形,不能耐受手术的患儿,转入相应的路径治疗。

    二、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梅克尔憩室(ICD-10:Q43.001)

    行开腹/腹腔镜憩室切除+小肠吻合术(ICD-9-CM-3:45.3301/45.3302+45.9101)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0 天

    点击下载: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表单

    免费下载:梅克尔憩室临床路径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果您认为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通过电话(400-626-9910)或邮箱(zlzs@120.net)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