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编制!这类基层医生不受限

2023-09-12 14:47  浏览 :2986
导读强基层长效机制明确了!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功能调整,基层医生执业、编制、待遇、养老......

强基层长效机制明确了!涉及基层医疗机构功能调整,基层医生执业、编制、待遇、养老......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乡村医疗改革文件《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重点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完善乡村医务人员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



该文件的出台,是确保国家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共包含64条措施,将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


在这份《措施》中,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基层医生编制、薪资、养老等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解决。


医疗资源重新调整,扩大卫生院、村卫生室功能


目前,大部分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至关重要,这点在国家部署上早有体现。


此次《措施》,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其中一部分村卫生室或将面临撤销或功能转变


县医院


布局:按照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甲医院水平。


功能:强化综合能力、中医能力、妇幼服务能力。


乡镇卫生院


布局:每个县(市、区)遴选1-3所离城较远、辐射人口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对标二级医院能力水平,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


功能:综合县域特色科室建设情况,支持开展医养结合(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康复护理、精神专科、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和专科病区等建设。


村卫生室


布局:一方面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巡诊、派驻、延伸服务等方式进行服务。另一方面,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功能:增强卫生健康服务功能,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


放开编制,这类基层医生不受岗位限制


针对大家最关心的编制问题,尤其是身在最基层的村卫生室医生关注的如何“转正”问题,《措施》明确,要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全面推广“县聘乡用”“乡招村用”。


《措施》强调,要扩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具体来看,以县(市、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措施》强调,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充实加强工作人员力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七大政策,提升乡村医生工资水平


目前来看,基层医生收入水平,在各级医疗机构中仍属于较低的水平。要想促进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势必要缩小城乡医生收入差距,让医务人员更有获得感。


《方案》明确,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允许基层将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用于医疗卫生人员的绩效奖励。


尤其是对于扎根乡村医疗机构的医生,将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收入保障:


1.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其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2.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3.完善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农村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


4.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适当增加补助。


5.省级加大统筹力度,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并对提升困难地区乡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按规定给予补助。


6.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过政策的调整,支持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


7.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


执业(助理)医师进程加快,人员比例提高到45%


目前,乡村地区仍然缺乏足够数量的医生,导致医疗服务供不应求,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亟待解决。


具体而言,《措施》明确,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


更为重要的是,为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措施》明确,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势,强调三点:


一是同等条件下,卫生院有限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二是符合条件后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可尽快加注加注全科医学执业范围;


三是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不受岗位限制。


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医疗保障问题


从国家政策的持续发布再到近年来地方政府的有效推动,百万乡村医生的核心诉求,陆续得到落实。


为解决乡村医生入编难题,在动态调整编制基础上,《方案》要求分类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针对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对于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措施》强调,各地要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政策,统一为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可以用于医疗责任险保障费用。


通过这份《措施》,可以看到掣肘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诸多突出问题正逐渐被解决,也为其他省份在建设基层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下一步,我们可以期待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和基层医生待遇保障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同时,我们期望更多地方能够将这些有益的政策付诸实践,共同推进强基层计划。


来 源 | 基层医生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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