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注意!卫生职称晋升有新标准!

2023-10-25 11:12  浏览 :873
导读

医师职称分为哪几种?
1、医士和医师——初级职称【助理与执业】
2、主治医师——中级职称
3、副主任医师——副高职称
4、主任医师——正高职称


晋级时间

1、本科生参加工作5年后可晋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2年后可晋主治医师,唯一不同的是本科生晋主治考外语,研究生不用考。

2、本科生在晋完主治医师5年后方可晋副主任医师(副高),而硕士研究生在晋完主治医师3年后就可以晋副主任医师。

3、在晋升副主任医师5年后方可晋升主任医师(正高)
(1)本科毕业到主任医师(正高)至少要15年(晋主治医师5年+晋副主任医师5年+晋主任医师5年)

(2)博士研究生参加工作2年后就可以晋副主任医师,在晋完副主任医师3年后,就可以晋主任医师了。
4、大学的附属医院中教授,副教授是指在学校中兼职教课或有带研究生资格的人员,两种评定方法不同
(1)本科毕业参加工作1年后,经院内考试,评定初级职称,聘任5年后根据论文,工作表现,等一套评分系统,够格后报卫生局,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副高和正高,需要有课题和专著,并报卫生厅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

(2)硕士毕业,直接评定初级,3-5年(各地标准不同)后评定,博士毕业1年后评定主治,再过2年评定副高。

(3)博士后出站当即评定副高。但是根据医师法的规定,不管何种文凭和学历,首先要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才能从事临床工作。



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发表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可以提炼出以下几点内容:

一、职称评审结果直接影响人员聘用,增加基层中高级比例
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衔接。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按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在岗人员数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增加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二、基层这类医护,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三、医护药技职称名称明确,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互通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

1、医疗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2、药学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3、护理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4、技术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四、评价标准发生倾斜,公卫医师重点考核这项
1、注重考核医德医风
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

2、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针对卫生行业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分别制定评价标准。
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3.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4.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附具体工作量和评价指标表:

预祝各位备考24年卫生职称的友友早日上岸!

职称晋升不只是对医护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认可,也意味着待遇、地位等的提升,但工作太忙没时间备考怎么办?一年一度双十一来啦!现在购课享钜惠!导师贴心伴学!不要犹豫马上复习早日上岸!

2024 双十一活动

周老师微信号-17052762074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果您认为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通过电话(400-626-9910)或邮箱(zlzs@120.net)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