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条件放宽!一省新规:职称评定、表彰评优向这类医师倾斜

2024-02-26 09:00  浏览 :4444
导读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职称评审改革,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明确: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职称评审改革,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

图源:湖北省卫健委

《意见》明确:到2025年,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图源:湖北省卫健委

《实施意见》围绕主要目标,部署今后中医药人才工作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同时强调:通过薪酬激励、职称评审改革等政策,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实现基层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

一是加快培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快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推动交叉创新人才集聚协同,促使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制度,建立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台;

二是加速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扩大基层人才供给规模,推动人才向基层有序流动,改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新时代西医学习中医,大力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

四是加强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强化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技师队伍建设,加快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体系,医教协同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

六是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薪酬激励力度。

在中医药人才引进、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方面有哪些举措?

1、扩大基层人才供给规模

持续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和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从招聘、培养、培训等环节协同发力,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中医专业、针灸专业的中医学人才、定向培养中医医学生,夯实基层人才基础。

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全员培训,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

2、推动人才向基层有序流动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推广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励医联体内人才柔性流动,形成上级医院医师定期到医共体、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长效机制。

落实服务基层制度,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3、改善基层人才发展环境

各地完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中医药基层人才政策体系,职称评定、表彰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中医药人员倾斜。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保障县乡医务人员合理待遇。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各地可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可优先聘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在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发展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湖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一丹表示:中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发挥职称评审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调动中医药人才积极性等方面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为科学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

1、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

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级综合医院按照要求设置中医门诊和中医病房,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建立中西医联合查房和会诊制度,鼓励临床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允许中医医师在临床科室按照注册执业范围开展与其执业范围相符的诊疗活动。鼓励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设置中医药相关科室,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开展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2、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国家人才政策,加大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职称评审改革,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和职称直聘办法。

3、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临床人才重点评价其临床疗效,把诊断准确率、治疗方案、病例分析、合理用药、诊疗质量、病人满意度、带徒情况等作为评价要素;基础人才重点评价其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原创能力,把重大理论创新、重要学术专著、古典医籍挖掘成果等作为评价要素;科研人才重点评价其探索疾病规律、解决临床问题、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能力等,将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产出及转化等作为重要评价要素。

4、加大薪酬激励力度

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水平核定机制,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给予适当倾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内部分配应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和国际医疗服务。完善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的医疗服务定价和医保支付方式,适当调高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合理分配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给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公立医院通过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安排用于医务人员的绩效支出,以及医务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公立医院当年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兼职教学活动获得的报酬,不纳入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李一丹表示,对于中医药紧缺人才,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采取直接面试、技能测试或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并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年龄条件。

全科医生聘任中级后在农村基层连续执业满10年,临床业绩突出,由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农村基层范围内定向使用。

“对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湖北省医保局副局长王玉表示,湖北省鼓励院内中药制剂的开发和应用。

来 源 | 湖北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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