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又一地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创新药可豁免DRG

2024-05-08 08:25  浏览 :851
导读这一次出台的《措施》则正式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

 这一次出台的《措施》则正式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


4月17日,北京医保局下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措施》),从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提出32条举措

图源:北京市医保局


《措施》涉及创新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金融保险行业四大板块。就最为关注该项举措的医药企业来说,文件对药品审批端、入院时、支付端皆有利好。


在审批方面,药物即将迎来期待已久的“加速”与“流程简化”。《措施》提到,“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


具体到产品出海,《措施》指出,将会优化药品出口流程,2024年推动5个品种“走出去”。


在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方面,该项文件正式提出要“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在简化药品入院流程上,《措施》还提出了“推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会规范化流程”“加快国谈药货款支付”“督促生产企业在目录公布后,同步开展挂网工作”等加快药品入院的具体办法。


创新药企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支付环节,受DRG打包付费限制,许多创新药面临着“入院难”的问题。为此,北京曾在2022年出台针对新药、新技术的除外管理办法(豁免制度)。而这一次出台的《措施》则正式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


为了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文件还表示将治疗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纳入按固定比例支付,除医药生产企业外,《措施》还就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提出了若干办法。其中提及,将会组建10家以上区域或专科、专病临床研究联合体,并对30家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及质控管理。此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研究型医院,支持其与京内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与《措施》一同下发的,还有相应的解读文件,其中提到了本次《措施》下发的主要目标,是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强创新药械研、产、审、用全链条政策支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优质创新生态,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网上流传出一份名为《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引起医药圈沸腾。


而在更早之前,业内就有了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的呼吁声音。2023年年底,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毕井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仍处于“爬坡过坎”阶段,面临诸多难题,需在研发、转化、准入、生产、使用、支付各环节对生物医药创新给予全链条的支持,努力营造一个鼓励生物医药创新的制度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4月8日,北京、广州、珠海几乎同时发布支持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广州和珠海还重点指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过,伴随《若干措施》的出台,北京成为第一个正式回应“全链条政策支持”的省级城市,业内估计,首都发布的该项文件将有望为其他省份带来示范效应。


来 源 | 北京市医保局、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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