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血肉模糊”的医患关系

其他科室 其他 2013-07-19 17:09  浏览 :3129
导读著名医院管理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

   近年来,医患关系已经紧张到白热化的程度,医生被病人家属殴打的事件在各地经常发生,这种状况严重恶化了行医环境。病人不信任医生,医生也是一肚子怨气。这种不信任和医患之间的对立,一经报道,更容易在社会上形成“破窗效应”。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现象;78.01%的医生不愿意子女学医、从医。从语言辱骂到动刀杀医……著名医院管理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

  过去的尚且不算,仅7月份就已经发生数起医生被打事件。7月3日凌晨,深圳市急救中心医生被病人随车的朋友扇了一耳光,导致耳膜穿孔;7月8日上午,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一位男性病人家属在要求加号遭到医生拒绝后,突然从背后用脚踹女医生,造成女医生脚部受伤;7月10日,安贞医院发生一起医患冲突,因3名家属对护士处置过程不满,造成4名护士被殴打受伤;7月12日,北京同仁医院妇产科谷主任遭到殴打,原因是产妇生一斜颈孩子,认为是医生所为!

  为什么近几年医患关系恶化到这种地步?长期以来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关系被扭曲了。改革以前,认为医疗事业是一项福利事业,医院和医生是为党和**工作的一支后勤部队,医院和医生的工作体现了**优越性;文革期间,彻底地否定了医生在医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实行医护工一条龙;文革以后,虽然不再实行医护工一条龙,但至今仍没有一家医院敢理直气壮地提出医院的工作以医生为中心。

  近年来,又有人认为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因此向商场学习,提出病人是医院和医生的“上帝”,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的口号。这似乎更是荒唐。

  笔者以为,消费关系是等价交换的买卖关系,用在医患似乎并不合适。比如,用一百元可以买到一件低档衣服,用一千元才可以买到上档次的服装。然而,医生给病人看病完全是两回事。一个患阑尾炎的病人找医生做手术。给一百元是这样做,给一万元还是这样做。医生决不会,也决不该根据病人提供钱的多少来制定和实施手术方案。反过来,顾客付了一百元就一定可以得到一件价值一百元的衣服,但是病人哪怕付了一万元也不能一口咬定只允许医生把病看好,不允许看坏。病人的病最终被治愈了,还是恶化了,其实受很多因素制约,因此医生与病人的关系绝不是消费关系,把两者关系当作消费关系只会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恶化。

  那么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作为医生,他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医生是一个科学家,他熟悉人的生理、生化、人的病理,他也熟悉人的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及如何控制的规律。同时医生也是一个关爱者,是一个利他主义者,病人的利益高于他自己个人的利益。医生职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让病人带来治疗利益。期盼由于他的努力,病人能恢复健康,能延续生命。只有具备上述两方面条件的人才能做医生。

  作为病人,他是被治疗、被关爱的对象,他应当尊重和信任医生。若他把自己当成是消费关系中的消费者,弱者,对医生的每一个行为都怀疑,并期望有措施能监督医生的每一步行医行为的话,最终医生将无法正常行医。

  在广安门医院主任医师吴向红看来,医患矛盾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政策因素,也有医院因素,也有患者因素。但有必要指出的是,医院固然是暴露医患矛盾的前沿,可一些问题不是医院单方能够扭转的,许多责任也是医院担不起的。“针对医改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要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当然,医疗机构也要积极防范,合理引导,医生与护士既需要享有合理的待遇,他们的实际行动也要配得上‘白衣天使’称号。”

  “患者同样要理性。”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医务处副主任医师、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医药卫生委员会委员刘鹏表示,生命科学还有许多密码未解,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花钱治病不等于保证救命是严肃的现实。“如果全力医治仍无力回天,恐难怪责医生。反之,若确属医疗事故,或存在人为过失,可启动制度追责与法律赔偿。”

  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副主委方炎认为,改善医患关系,不能指望单向寻求理解。从大环境看,必须使医改继续深入,全力打破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怪圈,让医生回归凭医术取信于患者的本位。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更要警惕权力寻租,坚决打击医疗行贿与腐败。此外,对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予以严惩。从具体着眼,医者必须怀有仁心,仁心才能实施仁术,仁心才能换得人心。

  俗话说,医者父母心。因此,作为患方,不能视医方作“恶”(不可否认,目前确有一些医院和医生“无良”,但绝对是“非主流”)。在这一正确心态下,对医方的过失、失误等才能不大惊小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医院、医生乎!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作为患方,要正确看待医方的错误和疏漏,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解决,未为晚矣!同样,医方也要善待患方,对患方提出的疑问甚至质疑,应该做到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释之。这样一来,何愁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关系和谐了,对我们建设**就贡献了正能量,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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