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皮炎的临床防止

其他科室 其他 2012-04-05 08:59  浏览 :2734
导读药物通过口服、注射、吸入和外用等各种途径进入机体后引起各器官和组织发生的反应称为药物反应。在药物反应中以发生于皮肤、粘膜的反应最为多见,其中药物性皮炎(药疹)的表现最为突出。 皮肤科住院病例中药物性皮炎的发生率逐年明显增多。1958年上海医科大

    药物通过口服、注射、吸入和外用等各种途径进入机体后引起各器官和组织发生的反应称为药物反应。在药物反应中以发生于皮肤、粘膜的反应最为多见,其中药物性皮炎(药疹)的表现最为突出。

    皮肤科住院病例中药物性皮炎的发生率逐年明显增多。1958年上海医科大学报告的发生率为1.2%,1992年上升到8.6%,近年来估计已超过10%,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药疹的发病机制主要为变态反应,但也可能是某些药物的药理作用或毒性反应等引起。药疹有一定的潜伏期,大多数初次用药后4-20天内发生,绝大多数为7-10天。再次用药常可在24小时以内发疹。发生药疹的患者,再次用同一药物即可发病,有时使用结构相似的药物亦可引起交叉过敏,高度致敏患者可先后对多种药物过敏。

    药物过敏反应的变态反应分型:

    第一型: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等;

    第二型: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第三型:血清病样综合征、血管炎、药物热、肾炎等;

    第四型:剥脱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湿疹型、麻疹型等;

    未确定型:光敏型、固定性药疹、嗜酸性细胞增多症、红斑狼疮综合征等。

    据资料统计可引起药物性皮炎的药品已有200种以上,其中以抗生素最多,约占25%以上。最常见的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氟喹诺酮类等。磺胺类药疹的发生率也较高。解热止痛镇静药引起的药疹也较常见。近年来,生物制品、血清类药物引起的药疹的报告也不少。

    (一)常见药物性皮炎的临床表现:

    1、猩红热或麻疹样型:是最常见的药物性皮炎。皮疹常在首次用药后数天内发生,最迟不超过2周。表现为细小密集的红色斑疹和丘疹,米粒到黄豆大小。常对称分布,可融合成片,以头面部和躯干为主,逐步向四肢扩散,粘膜亦可累及,常伴有明显痒感。可伴头痛发热等全身症状,停药后1~2周可逐步消退。

    2、荨麻疹和血管性水肿型:常为速发型反应,起病较急,其特征为大小不等红色风团,有明显瘙痒感,分布范围可多可少,皮疹常此起彼伏,反复发作。当真皮和皮下组织亦有肿胀时,称为血管性水肿。亦可累及粘膜。重症患者可伴胸闷、气急甚至呼吸困难。如青霉素过敏者约10%患者可发生急性荨麻疹,常是致命性过敏反应的一种表现。

    3、多形红斑型:潜伏期也较短,常突然发病,表现为大小不等的圆形/椭圆形水肿性红斑,有的中央可有水疱。常呈环状,典型皮疹为靶形或虹膜状水肿红斑,好发于手掌足底,但也可散在分布,并可累及眼、鼻、口、外阴等粘膜部位。常伴有咽痛和全身不适。

    4、固定性红斑型:也是最常见的药物性皮炎,此型药疹有较大的特征性,初次发病潜伏期亦为1-2周,再次用药数天内甚至当天即可发病,皮疹为单个或数个边界十分清楚的圆形或椭圆形鲜红到紫红色水肿性红斑,严重时中央可有水疱,数天后红肿消退而留下淡褐色色素沉着斑,可持续很长时间不消失,特别的是如再次服药后在原有发病的同一部位常首先复发,并可在其它部位发生新的皮疹。皮疹好发于面部四肢远端,生殖器等处,皮肤与粘膜交界处较常见。皮损局部常有灼痛和瘙痒感。

    5、血管炎型:一般常累及皮肤小血管,其典型皮疹是紫癜性丘疹,可伴有血疱、溃疡、坏死、皮下小结节和荨麻疹样损害。重症患者除皮肤小血管外还可累及其它器官。

    6、剥脱性皮炎或红皮病型:是较为严重的药物性皮炎,潜伏期较长。常可在用药后20天以上才发病。表现为全身泛发的水肿性红斑,可伴糜烂结痂,皮疹干燥后,在红斑的基础上有大量脱屑,鳞屑数量很多甚至呈大片剥脱。常伴有全身症状,如寒战、发热、恶心、呕吐、淋巴结肿大。还可合并黄疸、肝炎、蛋白尿等严重后果。病程可达一个月以上逐步好转。

    7、大疱性表皮坏死松懈型:是药物性皮炎中最严重的一型,发病较急,常在1~4天内皮疹遍布全身,皮疹以鲜红到暗紫色斑片,很快增多扩大融合成片,在红斑基础上出现大小不等的松弛性水疱,尼氏征阳性,皮肤一擦即破。眼、鼻、口、外阴等处粘膜也可大片松懈坏死脱落。常伴有严重的全身多脏器病变、高热、甚至昏迷。肝、肾等中毒症状也十分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因感染、毒血症、肺炎、肾衰、出血等死亡。

    8、其他还有如扁平苔藓样型、泛发性脓疱型。湿疹样型、光敏性皮炎样型等多种类型。

    (二)药物性皮炎的治疗原则:

    1、停用一切可疑致病药物,在用其他药物时,应注意有相似结构的药物可能会引起交叉过敏,也应尽量避免使用。

    2、多饮水,多吃蔬菜水果,必要时补液以加强排泄。

    3、一般轻型药物性皮炎,除用外用药物对症处理外,常可服用噻庚啶、酮替芬、西替利嗪等抗组胺药物和补助维生素C及钙剂等。若皮疹范围较广泛者,必要时可短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如强的松等,每天20-30毫克,病情稳定后较快减量停服。

    4、对剥脱性皮炎型:大疱性表皮松懈型等严重型药物性皮炎应尽早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如氢化可的松200-400毫克/天,或地塞米松10-30毫克/天等静脉滴注,待病情稳定后逐步减量,然后改用强的松等口服制剂。应维持较长的稳定阶段后逐步撤除,并且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必要时适当补充营养和蛋白质。

    5、在对重型药物性皮炎的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预防和治疗继发感染和合并症,但应选用与致敏药物无关的抗生素,适当应用保肝药物和维生素、能量合剂等。若伴有内脏损害者也应作相应的对症处理。

    (三)药物性皮炎的预防:

    1、在用药前应详细了解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致敏药物和结构相似药物;

    2、用药过程中如发现皮肤瘙痒和出现皮疹时,应及时停药,并尽早作出诊断、处理,避免使药物性皮炎加重或从轻型发展为严重型;

    3、  对某些易过敏药物如青霉素、普鲁卡因、血清制剂等应按规定先做皮肤试验;

    4、用药要规范、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

    5、某些外用抗菌药物不规则应用会增加药物反应的可能,不能长期乱用;

    6、如确诊为药物性皮炎后,应告知患者牢记致敏药物名称,并填写药物过敏病史卡,交患者随身携带以防再次使用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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