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 (2010年版)

其他科室 其他 2012-06-11 16:25  浏览 :3195
导读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后续治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口服抗癫痫药物。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病因治疗:对病因明确的GCSE患者,积极予以病因治疗。成人全面惊厥性癫

    一、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GCSE)(ICD-10:G40.3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2007年)和》国际最新癫痫持续状态指南》(2010年)。

    经典癫痫持续状态定义为癫痫发作超过30min或两次/两次以上间断发作,发作间期无意识恢复。但GCSE按实际操作定义执行,即发作超过5min以上或两次/两次以上发作,发作之间无意识恢复。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1.一般措施
    (1)生命支持:首先评估生命体征:如呼吸、心律、血压、血氧。随即采取生命支持措施:如开放气道/氧治疗;开放静脉输液通路/生理盐水输注;维持内环境稳定,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低血糖和酸中毒等。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糖、电解质、肝肾功能、血清肌酶、凝血功能、血气分析、心电图、X线胸片等。
    (3)病因检查:根据病史和体格检查进行相应临床检查,以寻找GCSE病因,并予以病因治疗。

    2.终止GCSE措施


    (1)一线药物:首选地西泮,首次负荷剂量10mg–20mg,静脉推注,推注速度2mg/min。发作未终止者,15-30min后重复注射一次。发作仍未终止者改为二线药物治疗。

    (2)二线药物:选用丙戊酸钠,首次负荷剂量15mg/kg–30mg/kg,静脉推注,推注速度3mg/kg/min–6mg/kg/min;发作终止者可予维持剂量1mg/kg/h,24小时后口服丙戊酸钠替换;发作仍未终止者改为选用苯巴比妥,首次负荷剂量10mg/kg–20mg/kg,静脉推注,推注速度50mg/min,发作仍持续者可追加5mg/kg–10mg/kg,此时须进入具有监测与救治条件的重症监护病房;发作终止者可予维持剂量2mg/kg/d–4mg/kg/d,24小时后口服苯巴比妥替换;发作仍未终止者改为三线药物治疗。

    (3)三线药物:首选咪达唑仑/异丙酚。咪达唑仑首次负荷剂量0.2mg/kg,静脉推注;维持剂量0.05mg/kg/h–0.4mg/kg/h,若有条件应当以EEG出现爆发抑制模式至少24h为目标。异丙酚首次负荷剂量1mg/kg–3mg/kg,根据发作情况和EEG结果,必要时追加1mg/kg–2mg/kg;维持剂量4mg/kg/h–10mg/kg/h,以EEG出现爆发抑制模式至少24h为目标;24小时后改为肌肉注射苯巴比妥。患者在三线药物治疗治疗期间,持续监测呼吸、心电,并在机械通气前提下开始用药,必要时请麻醉师协助。

    3.后续治疗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口服抗癫痫药物。

    4.病因治疗:

     对病因明确的GCSE患者,积极予以病因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和需要病因治疗可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G40.309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疾病编码。
    2.同时合并或伴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GCSE临床路径实施患者。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糖、肝肾功能、血清肌酶、电解质、血气分析、凝血功能、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头颅影像学检查、腰穿脑脊液检查、脑电图和AEDs血药浓度监测。

    (七)选择用药。

    1.静脉输注AEDs原则:快速达到治疗血药浓度,迅速终止癫痫持续状态。

    2.静脉输注AEDs注意事项:注意说明书的禁忌证和不良反应,特别是老年群体。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主要是P450肝酶诱导药物的作用。
    (1)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丙戊酸钠。
    (2)肾功能损害患者和老年患者适当减少AEDs剂量。
    (3)过敏体质患者慎用卡马西平、奥卡西平、拉莫三嗪等口服抗癫痫药物。
    (4)应用苯巴比妥患者合并用药时考虑其P450肝酶诱导作用。
    (5)应用抗生素等其他药物时考虑对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的影响。
    (6)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异丙酚输注综合征,表现为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横纹肌溶解、心功能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因此,须密切监测乳酸、血清肌酶、甘油三酯、淀粉酶、脂肪酶以及心肾功能。

    (八)出院标准。

    1.GCSE终止,病因明确,病情稳定。
    2.抗癫痫药物的不良反应纠正,进一步治疗方案确定,神经功能评估完毕。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癫痫发作可能为非痫性发作,经住院检查和观察后排除GCSE。

    二、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全身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ICD-10:G40.309)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点击下载: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路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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